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》,进出口货物的编码按照《海关统计商品目录》统计。《海关统计商品目录》是公开出版物,其以WCO的HS编码及本国税则号列为基础按年度编制,以当年编码为准,不涉及修改历史数据。 不同年份之间商品编码的对照关系,可以在《海关统计商品目录》附录查询。需要说明的是,海关公布的以商品为口径的报表数据中,已包含了基期和报告期商品编码变化的情况,确保同口径数据可比。税则号列的年度变动关系,可以在财政部公布的关税实施方案附件“税则税目调整表”中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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